發布時間:2009/10/14 0:00:00 瀏覽量:2693 【字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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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專利法所稱的專利包括發明專利、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。
發明 是指對產品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。
發明可以是有形產品、例如醫療器械、電子元件;也可以是無形產品,例如藥品配方、基因序列、化合物結構式;還可以是各種方法,例如檢測方法、制備方法、種植方法;還可以是用途,主要指藥品的新適應癥。
實用新型
是指對產品的形狀、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。 實用新型只保護產品,而且必須是具有一定形態和結構的有形產品,例如復合層狀材料、機械、家用電器等。
外觀設計
是指對產品的形狀、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、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。
外觀設計可見于任何工業制造的商品,例如食品、藥品、計算機、手機、電視、運動器械、衛浴器材、首飾、鐘表、服裝鞋帽等等。